发布时间:2024-12-21 07:59:37 来源: sp20241221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关键,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自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来,一系列重大部署接连推出,明确了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任务,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成效,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到2023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超过222万、400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7万个,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达到9.14万亿元。利益联结机制也愈发紧密,联农带农助农效益明显,涌现出“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以及“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联合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紧密联结机制初步形成。
有成效,也面临挑战。近年来,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合作社管理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普惠性保险,补贴力度弱、理赔额度低、特色险种少,不能充分满足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需求。一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倾向于服务规模农户,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上做得不足。
聚焦问题的解决,还应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主体发展,把农业生产主动权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不断强化各类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提升规范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和监督机制,形成农户与合作社紧密联结的“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共同体。进一步清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挂牌社”“僵尸社”,相关部门应对长期没有实际经营的、找不到经营场所又联系不上的合作社进行注销。
推动农业保险广度与深度双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兼顾基础性、普惠性和差异化,不断探索研发满足农民需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支撑保障作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拓宽各类主体生产经营风险转移渠道。
进一步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农带农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坚持以服务小农户为出发点,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拓宽服务领域和模式,满足农户多元化生产经营服务需求,切实降低农户生产经营各环节成本。
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素质素养。培育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对农民培育培训工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农民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作者分别为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