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5:45:27 来源: sp20241206
泱泱中华,文明博大。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才能把老祖宗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更加有效保护发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健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水平持续、全面、系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对《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总体目标、部署了建设任务,并印发执行。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对于下一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对于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放在第一位,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既避免过度开发,又杜绝拆真建假。在开发利用时,务必做到精细化改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下好绣花功夫,力争在特色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发展,让传统与现代实现有机融合。先保护好,再利用好,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才能永续。
重点领域应当重点发力。修订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国家级自然遗产保护展示以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展示三大建设任务,并列出相关建设内容和筛选标准。这如同给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的实施,明确了方向、划出了重点。特别是相关建设任务,要紧紧围绕文化强国、扩大内需、文化安全、文旅融合,以及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家重点文化工程、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等展开。把这些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实施好,努力打造文化精品,才更有助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宝贵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
惠及群众、服务人民,是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目的。说到底,让更多文化遗产走向群众、融入生活,文化遗产才更富时代价值。比如《实施方案》中提出,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利用历史建筑、既有建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设施,包括公益性展演剧场、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等。发挥重大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汇聚合力、补齐短板,着力破解文化旅游领域的供给不足、水平不高、布局不均衡等问题。这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是大工程,必须做到协同发力、综合保障。这既需要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又需要千方百计完善要素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资金、人才等资源汇聚到项目中,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未来,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通过专业化保护、精细化改造、特色化展示、创新性发展,不断提升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水平,进而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责编:孟哲、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