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法治头条)

发布时间:2024-11-25 15:02:44 来源: sp20241125

  图①:浙江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受伤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张旭儿摄   图②: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组建的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团,向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徐江海摄

  青海祁连县,祁连山风景。   白玉文摄

  前不久,司法部公布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

  “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全面规范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这部惠民生、暖民心的法律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更加精准维护重点群体合法权益

  “丁零零——”

  3月20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接进了一个来自龙江县妇联的电话。当地某村村民马某经常因丈夫酗酒、家庭琐事遭丈夫殴打,家暴案件已在派出所立案,马某也向龙江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马某因为文化水平低,不知如何打官司维权,遂求助县妇联帮忙申请法律援助。

  龙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与马某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为她开通绿色通道,当即受理案件,指派妇女维权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最终有效维护了马某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目前,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700余个。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涉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900余件,提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询231万余人次。

  “法律援助要接地气惠民生,真正依法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排忧解难。”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需要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问题受到社会关注。为此,司法部指导各地将外卖小哥、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将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登不上公司APP平台,看不到自己做了多少单,我的工资怎么办?”

  张某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广东广州市某家政服务公司任保洁师、厨师,其考勤记录和工单均通过公司APP平台完成。自2022年2月起,因经营问题,该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这让张某等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为此,张某等人陆续向广州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免予核查张某等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很快指派了承办律师。承办律师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想方设法推算出公司拖欠受援人的工资总额,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的劳动合同、APP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交易明细,形成完整证据链。2022年9月,承办律师代理张某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相关请求获得仲裁机构支持,张某等人最终拿到了工资和赔偿金。

  “近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创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方式,持续努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建表示。

  让困难群众就近就地获得法律援助

  今年,黄维青律师开启了他在青海志愿服务的第八个年头。

  2016年10月,黄维青响应号召,主动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上海来到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1年,整个果洛州只有我一名志愿律师,服务范围覆盖周边县。”黄维青说,当时他要在几个县之间来回奔波,工作难度和压力不言而喻。因此他非常注重“传帮带”,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传授实践经验,推动提高当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李曼介绍,从2009年开始,“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经在青海开展了14年,截至目前,共为青海派遣了202名志愿律师和236名大学生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77件,为农牧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也推动解决了青海律师资源供给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

  “针对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司法部指导地方在省、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律师资源,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持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为中西部地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杨向斌表示,司法部还积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

  一辆载有29人的客车在村道拐弯时,失控撞到路边树木后又翻下斜坡。在事故中受伤的20名伤者陆续出院,却未获得及时赔偿。

  在这起发生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的交通事故中,伤者大部分是老年人,且均居住在偏远山区。如何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经过沟通,湘西州与永顺县两个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20名受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使用“湖南智慧法援平台”全省通办功能,向湘西州法律援助中心流转案件信息,由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集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经过法院一、二审和强制执行,今年两个法律援助中心帮助20名伤者拿到了赔偿款。

  “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行动又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上门为他们提供服务。”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孙春英介绍,各地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等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有7万余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有26万余个,“困难群众就近就地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数据多跑路”让法律援助更可触及

  近日,宁夏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平台上线试运行。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群众可足不出户视频连线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并可在线进行法律查询、申请预约、智能生成法律意见书等多项法律服务事项办理。

  当前,运用信息手段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日益普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我们整合法律服务网与司法行政APP、微信小程序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杨向斌说,不少地方还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了法律服务自助终端,为群众提供视频咨询等服务。

  山东的李某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安排至浙江兰溪市某建设项目从事泥工。2022年9月,李某某因在工作中受伤构成九级伤残,无法继续工作,便回到了山东老家。此后为工伤赔偿问题,李某某多次联系公司未果。

  今年3月,李某某通过“浙里办”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兰溪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网上审核,根据法律援助法关于进城务工人员请求工伤事故人身赔偿、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规定,受理该案并指派律师承办。承办律师准备好申请仲裁材料后,考虑到李某某本人在山东,来往兰溪不便,故通过网络视频方式确认了授权委托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等材料的签字手续。

  从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至申请劳动仲裁,李某某本人一直在山东老家,法律援助网上办、零见面的服务方式,让李某某“一次也不用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2023年5月,某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某各项费用合计11万元。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如今,各地通过远程服务、“跨省通办”等方式,大大降低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成本和负担。

  杨向斌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下一步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法律援助的工作程序、质量监管等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化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服务供给、推进均等化,让法律援助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版式设计:沈亦伶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2日 19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